玉溪公积金贷款条件

玉溪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2014年10月9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联合印发《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》,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、贷款额度、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。大家可持续关注玉溪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。

  • 玉溪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程序查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是在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。 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有稳定的经济收入,信用良好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 (二)有合法有效的购买、建造、大修住房的合同、协议及其他证明文件,有所购买、建造、大修住房价款20%以上的自筹资金;

  • 3月14日召开的云南省“稳增长开好局”政策措施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上,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刘学表示,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政策已有新调整,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,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,最低首付比例由30%降低至2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