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首套房限定、降低首付款比例。全市缴存公积金职工购建自有住房,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%降低至20%。
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,各缴存单位及职工: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有关政策,为满足职工购建房需求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三次会议研究同意,现就调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政策通知如下:
从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三季度运行会上了解到,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表示,在个人住房贷款上,根据云南省不同城市情况,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,云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本省的情况,确定云南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%。